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贯彻安全方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建立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审定安全规划:
审定安全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召开安全会议: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关决策和实施。
提供安全条件:
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
检查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项目安全监督:
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消防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制定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报告安全事故:
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组织工作: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确保工作按照安全规程和标准进行。
检查安全措施: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危险点告知:
工作前对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监护工作班成员: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关注工作班成员状态:
确保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良好,工作班成员变动合适。
制定安全计划:
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的合理性和针对性,使各项工作按照安全规程和标准进行。
落实安全责任: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各级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并监督其履行情况。
执行安全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开展安全教育: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工作负责人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以确保所有工作都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