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指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具体认定标准包括:
1.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2. 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3. 企业会计核算健全,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并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 具有进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但普通发票无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9%或6%(根据不同行业),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3%的税率。
建议:
企业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应确保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并符合上述标准之一。
一般纳税人需要每月进行月度申报,并可以享受特定行业的进项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