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是 副厅级职务。具体级别可能因城市类型(如地级市、副省级市、县级市等)而异,但总体而言,副市长在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中属于较高级别的领导干部,通常负责协助市长进行各项工作,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
地级市:
在普通的地级市,副市长通常是副厅级领导干部,负责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并分管各个部门。
副省级城市:
在副省级城市中,副市长的级别为正厅级。
县级市:
在县级市中,副市长的级别为副县(处)级。
省会城市:
在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副市长的级别为正厅(局)级。
因此,综合来看,副市长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副厅级职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副省级城市),副市长的级别可能为正厅级。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城市的行政级别来确定副市长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