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彤:
她在2017年出演《画江湖之不良人》时,剧组答应支付她一千二百五十万的报酬,但她并未收到全部金额。
张柏芝:
在拍摄《周璇》后,张柏芝被拖欠了260万元的尾款。
佘诗曼:
在拍摄《十月初五的月光》后,她的酬劳只有一半。
吴佩慈:
她签订了180万元的广告代言协议,但对方仅支付了54万元,未支付剩余款项。
李彩桦:
在拍摄《红尘丽影》后,她未收到六位数的尾款。
郝蕾:
她将新版《永不瞑目》剧组告上法庭,索要210万元欠薪,最终获得30万元劳务报酬。
古天乐:
在拍摄电影《生日快乐》后,他未收到40万港币的尾款。
马伊琍:
她曾遭遇制片方的诈骗,合同中有被私自添加的条款。
李嘉明:
他曾在《铁血红安》和《终极任务》中表现出色,但也遭遇过剧组欠薪。
赵忠祥:
他因欠朋友3800元被起诉。
张铁林:
他因拒绝支付10万元“中介费”被戴开明告上法庭。
欧弟:
他因购买豪宅向经纪人借款700万新台币,仅还了一小部分,最终被经纪人告上法庭。
王珂:
他因欠银行信用卡260万元被起诉。
赵本山:
他因购买灯具欠钱不还,金额高达百万。
陈冠希:
他因x照门事件导致广告合同无法履行,东亚娱乐老板林建岳垫付了一千五百万广告赔偿金,但陈冠希一直未还。
这些演员在不同程度上都遭遇了拖欠工资的问题,有些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些则不了了之。建议演员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