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编程中,输入变量符号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变量定义
变量用符号``和后面的变量号指定。例如:`i`,其中`i`可以是数字、表达式或变量号。
表达式必须封闭在括号中,例如:`[100]`。
变量的赋值
变量可以通过赋值语句进行初始化,例如:`1 = 124.0`。
变量值可以是常数、表达式或其他数据类型,具体取决于宏程序语言的规定。
变量的引用
在程序中使用变量时,需要在变量名前加上“”符号,例如:`G00 X1`。
引用的变量值根据地址的最小输入增量自动舍入。
改变引用的变量值的符号,需要把“—”号放在`()`前面,例如:`G00 X—1`。
变量号
变量号是对这些变量进行唯一标识的编号,用于在宏指令中引用和操作这些变量。
变量号通常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但以字母开头。
变量号的长度通常有限制,一般不能超过一定的字符数。
变量号通常区分大小写,例如:"var"和"VAR"被视为不同的变量号。
变量的类型
变量根据变量号可以分成四种类型:
`0`:空变量,该变量总是空,没有值能赋给该变量。
`1-33`:局部变量,只在一个宏指令中保存数据,当切断电源时局部变量被清空。
全局变量
通过用符号`@`后面加上变量编号构成的变量称为全局变量,例如:`@5`。
一般不提倡在用户宏程序中使用全局变量。
总结:
在宏编程中,变量用符号``和后面的变量号指定。
变量值可以是常数、表达式或其他数据类型。
变量号用于唯一标识变量,并在宏指令中引用和操作这些变量。
变量号通常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但以字母开头。
变量号的长度有限制,且区分大小写。
局部变量只在一个宏指令中保存数据,而全局变量则跨越多个宏指令。
建议:
在编写宏程序时,应明确变量的定义和引用方式,避免变量号冲突。
使用全局变量时应谨慎,因为它们可能导致不可预见的副作用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