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剧演员的成绩通常由 多个方面组成,并通过评委打分和可能的观众投票来综合评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评分细则和计算方式:
剧本创作和演员表演的评分细则
剧本创作:
主题贴合大赛主题,中心突出,积极向上(0~10分)。
剧情流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0~10分)。
有内涵,有创意,原创作品酌情加分(0~10分)。
演员表演:
控制比赛时长,不要超时或时间过短(0~10分)。
演员表现自然,表情丰富,语言流畅,动作眼神到位,令剧中人物活灵活现(0~20分)。
演员之间配合默契,对白、站位不出现错误(0~10分)。
评分方式
每组比赛最终得分为三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小组得分即为个人戏剧表演最终成绩,以20%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奖项评定
评委打分(均分)最高的三个组将获得“戏剧之星奖”,结果于评委点评后公布。
“观众最喜爱的戏剧表演”评选成绩为观众投票结果组成,获得票数最多的三个小组将被评为“人气戏剧奖”。
其他注意事项
剧本没有深度,且偏离现实生活可能会导致评分较低。
演员表演水平分为四等,所占总分比重为50%。
这些规则和细节确保了舞台剧演员成绩的公正性和全面性,既考虑了剧本的创作质量,也重视演员的表演技巧和配合程度。最终成绩的计算方式也体现了评委和观众意见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