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演员的评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三级演员资格4年以上;或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三级演员资格5年以上。
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后,具备较高的艺术造诣和表演技巧,具有较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
在艺术上有所建树,形成个人的艺术节风格,多次在大、中型剧(节)目中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鲜明、生动地塑造人物形象,表演出色,在社会上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后,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的部分剧(节)目获省级表演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表演三等奖。
表演作品参加过省级以上的大型艺术活动。
著作论文条件
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创造角色体会2篇以上。
或安排艺术表演方向的著作、教材。
破格条件
在表演艺术上有显著成就,能够形成个人表演风格,并能够总结自己的艺术表演经验。
其他要求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2年;或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三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5年;或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三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7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可适当降低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评定流程
材料提交
申报人需提交个人简历、演艺作品集、社会贡献证明等材料。
现场答辩或表演测试
评审委员会会组织现场答辩或表演测试,以进一步了解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和艺术成就。
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包括个人简历、演艺作品集、社会贡献证明等,并结合现场答辩或表演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公示和发证
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由相关部门审核并发放专业职称证书。
通过以上步骤和条件,可以评定国家二级演员。建议申报人在准备评定材料时,务必详细记录自己的艺术实践经历和成果,并注重提升自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