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定主要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
作者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主体。
创作的含义
创作的含义是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以下辅助性行为均不视为创作: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
提供咨询意见;
提供物质条件;
进行其他辅助工作。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者认定
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以下情况下视为作者: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作者推定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为作者。
摄影作品的作者认定
一般拥有摄影作品底片的人为作者;
在摄影作品出版时有署名的,则署名的人为作者;
进行了著作人登记的作品,著作权登记机关核发的作品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就是作者。
建议
确定创作主体:首先要明确谁是直接进行智力活动创作作品的人。
署名与登记:在作品上明确署名,并确保作品登记证上的记载与实际情况相符。
收集证据:保留与作品创作过程相关的所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这些规则为认定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