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共辖有14个地级市,其中包括两个副省级城市:沈阳市和大连市。其余的12个地级城市分别是:
1. 鞍山市
2. 抚顺市
3. 本溪市
4. 丹东市
5. 锦州市
6. 营口市
7. 阜新市
8. 辽阳市
9. 盘锦市
10. 铁岭市
11. 朝阳市
12. 葫芦岛市
这些城市构成了辽宁省的主要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