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毙是一种古代中国刑罚,主要是 用重杖击打犯人的屁股处死罪犯。在行刑前,通常会在犯人的腹部刺一刀,因为打屁股打不坏,所以先刺一刀,然后再进行杖击。这种刑罚在唐朝时期尤为普遍,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不仅让犯人受到极大的痛苦,还常常折磨至死。
具体来说,杖刑的工具是一根木棍,一头圆柱一头长方形,用于击打犯人的屁股。由于屁股的脂肪较多,相对较能承受重击,因此成为杖毙的主要部位。在行刑过程中,犯人通常会被打得肿愤,痛苦欲死,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此外,杖刑不仅仅是为了处死罪犯,还是一种折磨手段,使犯人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这种刑罚体现了古代司法制度的残酷和不人道。
综上所述,杖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主要是通过击打犯人的屁股来致其死亡,通常在腹部刺一刀后再进行杖击。这种刑罚在唐朝时期尤为普遍,反映了当时司法制度的残酷和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