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演员和歌手的称呼有以下几种:
优伶或伶人:
这是古代对以乐舞戏谑为职业的艺人的称呼,也称为戏曲演员。
倡优:
这是对古代歌舞演员的称呼,特指女性艺人。
倡伎:
这也是对古代歌舞演员的称呼,同样特指女性艺人,但含义与倡优有所不同。
歌妓:
这是对古代女歌手的称呼,她们通常在青楼妓院或官宦人家私养。
舞妓:
这是对古代女舞者的称呼,与歌妓类似,但专注于舞蹈。
演员:
这是一个较为泛指的称呼,包括所有类型的表演者,如生、旦、净、末、丑等戏剧角色。
这些称呼不仅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艺人的职业分类,还体现了社会对不同技艺的尊重和看法。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称呼在古代文献中可能存在不同的解释和用法,因此具体含义可能因时代和语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