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穴”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ǒu xué, 指演员、教师、医生等在本职工作之外进行演出、讲学等收取个人收益的活动。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相声艺术行业,指的是相声演员到其他地方的穴口(表演场地)进行表演,后来被扩展使用到演艺界和其他行业。
具体来说,“走穴”是指演员未经单位或公司同意,私自参加一些商业活动,如商业表演、品牌宣传等,以赚钱为目的。这些活动通常以演唱、演讲等形式进行,演员在完成后会获得报酬并离开现场。
“走穴”一词带有贬义,因为它暗示了这种行为是无纪律的牟利行为,不受约束,且可能损害了所在单位的利益。尽管如此,在娱乐圈和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仍然存在,并且有时被称为“商演”或“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