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年报,也称为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指个体工商户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的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这一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原有的企业年检制度。
具体来说,个体户年报的内容包括: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如营业执照的取得、变更等。
生产经营信息:
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营业地址及经营状况等。
网站或网络经营信息:
如所开设的网站名称及网址等。
联系方式:
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
企业存续状态信息:
如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状态。
投资设立企业及股权信息:
如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等。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交年报的个体户可能会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法律后果。
因此,个体户年报是个体工商户履行法定义务、接受政府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建议个体户按时、准确地完成年报的提交工作,以维护其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