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 专业的金融机构,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它们的主要业务包括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它们通过接受各类机构及个人的委托,从事金融咨询、咨询服务,并为客户提供投资组合设计、资产配置、保值增值等服务。
信托投资公司的核心在于“信托”二字,即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分。这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不仅为委托人提供了专业的理财服务,还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必须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方向包括支援筹备公司上市、寻求与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等,以谋求更大发展。它们在管理上要实行严格的分级制度,层次分明,对投资人的管理要有明确的分工,同时要形成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投资收益的波动性。
信托投资产品可根据资金投向分为基础设施信托、房地产信托、工商企业信托、证券投资信托、消费金融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