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支票是指 存款人向银行领用的支票用纸,尚未由发票人签发的支票。这种支票在未经签发前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在后续由发票人补充填写必要的信息(如收款单位名称、付款日期、付款金额等)后生效。
空白支票的主要特点包括:
未填写具体信息:
支票上未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付款日期、付款金额等必要信息。
需经发票人补记:
空白支票的有效性取决于发票人后续的补记行为,补记后支票方可生效。
可转让性:
空白支票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对未经补充完成的空白支票不能行使付款请求权和偿还请求权。
风险性:
由于空白支票在未经补充完成之前可能遗失或被盗,失票人只能挂失止付,而不能采取其他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在实际应用中,空白支票通常用于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但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以减少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