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的发明时间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可以确定的是,它是在 18世纪末到19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以下是自行车发明的一些关键时间点:
1790年:
法国人希夫拉克(Barthélemy de laforge)发明了一种没有驱动装置和转向装置的木制自行车,这被认为是自行车的雏形。
1817年:
德国人德莱斯(Karl Drais)在法国巴黎发明了“步行机”,这是一种有把手的脚踏木马自行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辆实用的自行车。
1839年:
英国人麦克米伦(Kirkpatrick Macmillan)发明了蹬踏式脚蹬驱动自行车,这是最早的实用型自行车之一。
1866年:
法国人皮埃尔(Pierre Michaux)为自行车设计了脚蹬,并将其安装在前轮上,这是自行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进步。
1885年:
自行车的前后车轮大小变得相同,提高了自行车的稳定性和舒适性。
1880年:
链条被发明出来,并应用于自行车上,进一步提高了自行车的效率和实用性。
1888年:
充气轮胎出现,使自行车更加舒适和便捷。
综合以上信息,虽然自行车的具体发明年份存在争议,但可以认为它是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期间,经过多位发明家的不断改进和创新,逐渐发展起来的。德莱斯和麦克米伦的贡献尤为突出,他们分别被认为是实用型自行车和蹬踏式自行车的发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