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时,以下物品是禁止携带的:
易燃易爆物品:
包括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
具备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爆炸品的物品:
如炸药、有毒化学品等。
攻击性武器和管制刀具:
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仿真枪等。
宠物和家禽:
除盲人携带的导盲犬和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
充气球、自行车、风筝、尖锐物品等:
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应急逃生。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剂:
如摩丝、发胶、染发剂、指甲油等,但单品容量不得超过700毫升,累计容量不能超过1000毫升。
易燃易爆标识的物品:
如标有“易燃物品”字样的物品。
散装白酒:
50度及以上的原装白酒携带不能超过2000毫升,散装酒禁止携带。
电动代步工具:
如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
建议在乘坐地铁前,仔细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