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社会大约存在于 距今5500至一万年前的时间段内。这一时期,女性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地位,掌握氏族的领导权,世系按女性继承,子孙归属母亲。母系氏族社会的早期阶段一般认为是旧石器时代晚期,而繁荣时期则可能延续到新石器时代早期。
具体来说,母系氏族社会的形成与原始社会的婚姻关系变化密切相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于是开始实行族外婚制,即同一氏族内部不许通婚,只有不同氏族之间的同辈男女可以互为夫妻。这种婚姻制度的变革促使人们逐渐从血缘公社中分裂出新的血缘集团,这些集团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形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由于子女往往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自然就只能按母系来计算,从而诞生了母系氏族社会。
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土地、工具、住所等都是大家共有的财产。氏族成员死后,其财产归同氏族的人所有。同氏族的人有互相援助、保护和共同复仇的义务。氏族首领是推选出来的,一个是负责公共事务的酋长,一个是军事首领。
母系氏族社会的存在时间跨度较大,从距今约十至二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到距今约5500至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再到距今约六七千年时的繁荣时期。这一社会形态的结束,一般认为是四千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