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占有改定

时间:2025-03-05 22:32:39 娱乐杂谈

占有改定是一种 特殊的交付方式,主要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允许出让人在转让所有权后继续占有该动产。这种方式下,受让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即通过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获得对物的占有,而不是直接占有物。占有改定的核心在于 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个合意,这个合意既包括所有权的转移,也包括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此时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这种交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程序和时间,因为它不需要像其他交付方式那样先办理租用或买卖两个合同。

占有改定的要件包括:

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必须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通常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来实现。

继续占有的合意:

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还需达成让与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合意,这通常通过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来实现。

物权变动的公示:

虽然占有改定不涉及实际交付,但它仍然具有物权变动的法律意义。通过占有改定,受让人可以取得间接占有,从而在物权变动时获得法律保护。

占有改定在以下情况下不能使用:

善意取得: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占有改定不能充分公示善意受让人已取得所有权,因此不能采用占有改定交付。

设立动产质权或权利质权: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动产质权或权利质权时,不能通过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因此质权未设立。

占有改定作为一种观念交付方式,为现代社会民事活动提供了灵活便利的交易形式。它适用于那些需要简化程序、节省时间的交易场景,同时也满足了双方当事人的需求,将复杂的法律关系简化为一个简单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