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
自由贸易区的运作方式多种多样,一些自由贸易区可能允许成员国之间完全免除关税和贸易限制,而对外国商品和服务则保持或提高关税和贸易壁垒。这种类型的自由贸易区通常被称为“封闭式”自由贸易区。而有些自由贸易区对部分商品实行自由贸易,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的自由贸易商品只限于工业品,而不包括农产品,这种自由贸易区被称为“工业自由贸易区”。此外,还有对全部商品实行自由贸易的自由贸易区,如“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区内所有的工农业产品的贸易往来都免除关税和数量限制。
从广义上看,自由贸易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或单独的关税区组成,取消关税等非关税限制,在区外实施贸易保护的经济特区或经济集团。例如,北美市场自由经济贸易区(包括美国和加拿大)和东盟国家自由贸易区(包括中国东盟10国)。从狭义上看,自由贸易区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单独的关税地区设立的经济特区,由栅栏隔开,置于海关管辖范围之外,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该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控制,这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如德国的汉堡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取消或降低关税和贸易限制来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实现经济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这种区域性的经济合作安排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