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工龄是指 职工在特定工作场所和特定地区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作时间,按照规定的折算比率计算出的工龄。它是对在恶劣环境和场所工作的职工连续工龄计算上的一种特殊标准,旨在保障这些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并保障他们的生活。
折算工龄的计算方法如下:
高温、井下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
在高温场所工作每满一年,折算为一年零3个月工龄。
在井下或固定在华氏30℃以下低温工作场所工作每满一年,折算为一年零3个月工龄。
在华氏100℃以上高温工作场所工作每满一年,折算为一年零6个月工龄。
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每满一年,折算为一年零6个月工龄。
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每满一年,折算为一年零六个月工龄。
折算工龄与连续工龄应合并计算,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折算工龄等同于连续工龄。
建议:
对于在恶劣环境中工作的职工,了解并确认所在地区和工种的折算系数,以便准确计算工龄。
在进行工龄折算时,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折算政策和标准,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