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办在公务员体系中属于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其级别对应为公务员等级的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具体来说,四级业务主办对应的是公务员等级的二十四级至十八级。此外,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一级业务主办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在非公务员体系中,业务主办通常被视为中层管理职位,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组织的特定任务或项目。具体的级别可能因组织而异,并且可能因职位的具体职责和权力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业务主办在公务员体系中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级别为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在非公务员体系中则相当于中层管理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