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具有多种用途和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权益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就读。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就业与社会保险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社保权益,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住房保障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享受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
社区事务与证照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其他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综上所述,天津居住证为持有者提供了在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社保、社区事务等多个方面的权益和保障,使其能够在天津稳定生活和工作,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办理居住证,以便充分享受这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