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致

时间:2025-03-05 18:30:13 娱乐杂谈

反致(Renvoi)是 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用于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当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律时,而该外国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最终适用本国的实体法,这种情况即构成反致。

反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反致:

也称为“一级反致”,是指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最终法院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

广义的反致:

包括狭义的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和外国法院说等。其中:

转致:指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实体法。

间接反致:指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甲国法,最终甲国法院适用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反致制度的目的在于排除外国的实体法,使本国实体法得以适用,从而更好地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该制度最早确立于1878年法国法院对“福尔果案”的判决,并随后被世界多数国家的国际私法和某些国际公约所采用。

需要注意的是,反致的存在与否取决于冲突规范的具体规定。如果立法者坚持冲突规范的“实质指定”,即冲突规范指定的外国法仅为该外国的实体法,不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那么就没有反致可言。相反,如果立法者选择冲突规范的“全部指定”,即冲突规范指定的外国法既包括该外国的实体法,也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那么反致问题就会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