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押,也称为流质,是指 在债务关系中,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约定。具体来说,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果抵押权人未受偿,根据双方的约定,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将直接转移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这种条款通常出现在抵押合同中。
流押的主要特点包括:
直接转移所有权: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所有权在债务不履行时直接转移给债权人,无需通过拍卖、变卖等法律程序。
法律限制:
流押条款受到法律的限制,以防止不公平交易。例如,《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流押条款的存在是为了在债务人违约时,抵押权人能够迅速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从而减少损失。然而,由于这种条款可能损害抵押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在实际操作中,流押条款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流押条款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担保,例如质押。质押权人在债务不履行时,不能直接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而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实现质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