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也称为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行为。
洗钱行为通常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洗钱罪的处罚可以包括没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洗钱罪不仅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还对社会稳定和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