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交是指在 出纳交接或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交接过程的人员。具体职责包括:
证明交接过程:
监交人需要证明移交人与接交人交替的过程,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监督交接内容:
监交人要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核,确保交接内容的准确无误。
必要时协助解决交接问题:
在交接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或问题,监交人需要协助解决,确保交接过程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则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综上所述,监交人的主要职责是确保交接过程的透明、合法和准确,从而保障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