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 不是一种职称,而是一种荣誉称号。在教师职称体系中,通常包括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等职称级别。特级教师这一称号是为了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和具有突出贡献的特别优秀中小学教师。
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非常严格,包括但不限于: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
3. 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卓越成就和突出贡献,被视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和教学的专家。尽管特级教师这一称号荣耀非凡,但它并不意味着会自动获得正高级教师的资格。
综上所述,特级教师是一种荣誉称号,而不是职称。这一称号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卓越贡献的认可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