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这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交易总额,以及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时,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等。自2004年起,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中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分配。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和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土地出让金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土地出让金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它与土地的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经济关系的调节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