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具体如下:
个人代理人员
提供材料:调档函、存档协议、身份证(经办人)。
单位存档人员(包括在职人员)
提供材料:调档函、身份证(经办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件或辞职材料。
查档者本人
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查询,则需受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单位提取档案
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办理档案提取工作的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提取档案
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等。
委托他人提取档案
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档案提取步骤
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并缴纳相关费用。
携带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地调取档案,档案需密封且可本人携带。
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检查档案完整性,如有缺失需补齐材料。
办事人员会开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需保存好以备后续使用。
注意事项
档案交接时,工作人员会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将不予接收。
提取的档案需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不得私自拆封或涂改。
建议提前咨询档案存放地,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提取档案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