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是指 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或者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这些组织通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组织的特征包括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
非法组织可能涉及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这些组织往往通过虚假宣传、非法集资、诈骗等手段侵害公众财产和权益,不仅使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还挤占了合法社会组织的资源和空间,导致公众对社会组织的整体信任度下降。
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非法社会组织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2. 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3. 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建议公众提高警惕,避免参与非法组织,以保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