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评价是一种 不采用数学方法,而是基于评价者的主观观察、分析或文献资料,直接对被评价者做出定性结论的评价方式。它侧重于对评价对象“质”的分析,通过逻辑分析的方法如分析和综合、比较与分类、归纳和演绎等,对评价所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思维加工。定性评价强调评价者的专业知识、经验和判断,常用于评出等级、写出评语等场合。
与定性评价相对的是定量评价,后者通过数值化和统计分析等客观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度量和比较。在实际应用中,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应当结合使用,以弥补单纯定性或定量分析的不足。例如,在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时,定性评价可以提供深入的见解和解释,而定量评价则可以提供更为客观和可度量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