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手续:
身份证:
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由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子女死亡证明:
如已生育两个子女,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
未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
如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村(居)民委员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需注销该证。
离婚证明:
再婚夫妇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收养证明:
如已收养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特殊情形证明:
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特殊情形的相关证明,如病残儿证明、不孕症证明等。
建议提前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生育登记和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