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报到”是指 党员到所在社区和居住地区报到,并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及建设。具体来说,这一制度要求:
党组织报到:
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需要到其所在地的社区报到,并与社区党组织进行共驻共建,共同开展党建活动。
在职党员报到:
在职党员需要到其居住地的社区报到,并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参与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双报到”的目的在于强化党建核心,促使党员在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增强党员与社区的联系,促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建议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双报到”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