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 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股东责任有限: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相互分离的,公司的债务通常不会无限地牵连到股东的个人资产。
独立法人地位:
有限公司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全部资产承担债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保护了股东的财产,确保了公司的独立运营。
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权利:
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股东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和名称住所等。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属于中资私营企业性质,但也有多种形式,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其核心特点在于股东责任有限,公司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并以全部资产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