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一书”是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这些证件是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建设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并获得的法律凭证。它们分别代表了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乡村规划等方面的合法性,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用于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法律凭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保障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的法律凭证。
这些证件共同构成了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乡村规划等方面的法律基础,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