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 构成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具体来说,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冒充警察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