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籍所在地是指 公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通常也是公民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户籍登记地址会按照省份、城市、县、乡的顺序填写,并且一般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上载明的地址为准。
详细解释如下:
定义:
常住户籍所在地是指国家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变更情况:
如果居民因就业、搬迁、升学等原因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则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果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保持不变。
法律意义:
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法律上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也是统计人口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特殊情况:
如果某人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居住地则可以作为某人的住所地。
户籍制度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称为居民户口。
综上所述,常住户籍所在地主要是基于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公民身份和法律责任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