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位权

时间:2025-03-02 08:30:04 娱乐杂谈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保全债权,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不是对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且该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3.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其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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