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指在现有的资源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提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新思路与新思维,或者对原有的某种事物和方法进行改进与更新,创造出新的事物。创新可以表现为思想方法上的创新或具体事物的创新,它意味着人类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更新,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表现。
创新的核心在于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去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这种创新不仅限于产品、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的创造,还包括对现有技术、产品、服务的改善,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
从哲学角度看,创新是一种人的创造性实践行为,旨在增加利益总量,通过对事物和发现的利用和再创造,特别是对物质世界矛盾的利用和再创造,制造新的矛盾关系,形成新的物质形态。
综合以上定义,创新可以理解为:
新颖性:
创新必须是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创造。
改进与更新:
创新可以是对现有事物或方法的改进和更新。
满足需求:
创新应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
有益效果:
创新应能带来一定的有益效果,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造性实践:
创新是一种人的创造性实践行为,体现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
因此,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可以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企业竞争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