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户口本: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需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
财产证明:
如有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
子女抚养协议:
如适用,提供子女抚养的相关协议。
照片:
双方当事人的近期2寸单人免冠照片各2张。
其他材料:
如结婚证遗失或损毁,需提供结婚档案证明或相关证明;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军人证件及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流程:
申请阶段:
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初步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如未撤回申请,可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进行最终审查。
发放离婚证:
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离婚,并正式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诉状准备:
原告需详细撰写民事诉状,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立案:
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基层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缴费与等待:
立案庭审查后,原告需缴纳诉讼费用,并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开庭与调解:
法院安排开庭,并通知双方,进行调解。
等待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的写作内容应包括协议的重点和详细内容的描述,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离婚冷静期为30天,自申请受理次日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要根据孩子的利益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