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是指在 明清时期,内阁学士在皇帝批示前,用小票墨书将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进呈皇帝的过程。这一制度是明清内阁代皇帝处理政务的一种方式,内阁根据相关法规和典章律例,代拟初步处理意见,以备皇帝裁决时参考。
具体流程如下:
起草:
内阁学士根据奏章内容,起草批答文字。
贴附:
将起草好的批答文字写在票签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
进呈:
将附有名票签的奏疏一同进呈给皇帝。
审批:
皇帝审阅票拟后,作出最终裁决。
票拟的内容主要涉及六部、百司各类政务奏请文书的批答。这一制度使得皇帝能够更高效地处理政务,同时也使内阁的权力和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体现。
需要注意的是,清代设立了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票拟制度逐渐被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