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是指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冒充他人或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如公检法、商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这种诈骗行为通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汇款或转账。不法分子经常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和招嫖等形式进行诈骗。
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社会公众应注意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轻易相信诈骗分子的甜言蜜语或花言巧语,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等隐私信息,及时报警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