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体来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中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他们必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每月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此外,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这些规定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强调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关键作用。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