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和退伍的区别主要在于 定义、适用对象、安置政策等方面的不同。
定义
复员:指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等原因而解除军职,恢复平民身份。复员强调的是从军队编制中退出,恢复到入伍前的状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等多方面的复归。
退伍:指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依照兵役法的规定退出军队现役。退伍主要是针对义务兵这一特定群体,他们完成了法定的兵役义务后离开部队。
适用对象
复员:适用于军官、士官等,这些人员在军队中服役较长时间,有一定的职务或专业技能。例如,一名服役多年的士官,由于军队编制调整或自身达到服役年限等原因而复员。
退伍:专门适用于义务兵,义务兵通常服役期限较短,按照规定的2年服役期满后就退伍。
安置政策
复员:复员军人的安置政策相对复杂,会根据其服役年限、贡献大小、专业技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复员军官可能会被安排到地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并且在就业培训、住房保障等方面会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复员士官在就业创业方面也可能获得一定的扶持,如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退伍:退伍义务兵的安置主要以自主就业为主,政府会给予一次性退伍金作为经济补偿。此外,如果需要工作,政府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工作或提供创业补贴。
实行时间和程序
复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50年6月30日颁发了《关于人民解放军复员工作的决定》,并成立中央复员委员会。复员前,由军队负责进行思想教育和培养训练;离队时,办理复员手续,发给生产资助金和复员证。
退伍: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退伍时,义务兵会按照法律规定领取退伍金,并可能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或自主就业。
总结:
复员和退伍的主要区别在于定义、适用对象和安置政策。复员适用于军官和士官,强调从军队编制中退出并恢复到入伍前的状态;退伍适用于义务兵,强调完成法定的兵役义务后离开部队。复员军人的安置政策相对复杂,可能包括就业培训、住房保障等支持;退伍义务兵主要以自主就业为主,政府给予一次性退伍金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