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是一个 汉语词语,读音为é rén,意思是 借故诬赖敲诈他人。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种含义:
无理或理由证据不足而怪罪别人做错事造成某种后果: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指责他人造成了不良后果,并借此向对方索取赔偿或利益。
假借某种理由勒索、诈取他人财物:
这是一种更为具体的欺诈行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
该词多用于口语,性质比单纯的讹诈轻微一些,但依然是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出处与示例
《红楼梦》第104回:“倪二仗着有些力气,恃酒讹人。”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四回:“那里有这许多?明明讹人罢哩!”
杨朔《春子姑娘》:“郭疤变了脸说:‘你认识我,我可不认识你,这才怪呢!’
综上所述,“讹人”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诬赖他人,进而敲诈财物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负面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