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指 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这种税主要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征收标准因车辆类型、排量、载重等因素而异。
自2007年7月1日起,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此外,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现阶段是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辆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一同收取该车辆的车船税。如果没有代扣代缴的,可以自行去税务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