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
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范冰冰:
范冰冰在2018年因涉嫌逃税,被曝光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最终被税务机关处以8.84亿元的罚款。
郑爽:
郑爽因偷逃税款被追缴并处罚款2.99亿元。
吴亦凡:
吴亦凡除了因QJ罪、聚众淫乱罪被判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外外,还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6亿元。
这些案例均涉及巨额的偷税漏税金额,并且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建议相关演员和公众人物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避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