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被台词侵权的情况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未经授权使用台词
案例:在《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游戏软件中,使用了演员孙红雷在电视剧《征服》中的经典桥段台词声音。
后果:孙红雷认为这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和形象,因此将游戏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
侵犯声音权益
案例:B公司通过将涉案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动漫化的方式制作涉案游戏,并直接引用该剧中的经典台词,如“告诉老默,我想吃鱼了”等。
后果:该行为侵犯了A公司对涉案电视剧享有的著作权,B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犯一般人格权
案例:游戏中的人物形象被塑造成在社会上打架、寻衅滋事的坏人形象,孙红雷认为这未尊重其人格尊严,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犯。
后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未经孙红雷本人同意,使用其声音构成声音权益侵权,但人物形象设计来源于影视作品角色设定,未明显偏离原剧设定,因此不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
侵犯著作权
案例:未经授权使用电视剧中的台词和人物形象,可能构成对原作品独创性表达的实质性相似,从而侵犯著作权。
后果:如果使用的台词是原作品中具有独特创作性的关键表述,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
演员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应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对于未经授权使用其台词或形象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尊重其知识产权和人格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