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国家一级演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标准,这些条件涵盖了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艺术实践经验、社会声誉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学历与资历
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得国家奖项的可破格1年申报。
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条件
长期在专业艺术院团担任主要演员。
在大型新作品中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获得国家或省级表演奖项。
在中小型新作品中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获得国家或省级表演奖项。
在剧团大型传统或保留剧目中领衔主演5部戏以上,演出20场次以上。
在省会以上城市公共专业剧场成功举办个人演出专场,或由省以上专业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个人表演专辑,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艺术实践经验
丰富,至少在省级专业报刊发表过两篇以上表演或演唱经验的专业理论文章。
论文著作
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艺术表演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门类,有具体的表演场次要求,如话剧、歌剧、音乐剧每年不得少于200场次,戏曲表演每年不得少于150场次等。
道德与职业素养
具备演员应有的道德和职业素养,尊重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德,无不良社会行为记录。
社会声誉
在本行业中有广泛的社会声誉,受到同行和广大观众的认可和尊重。
评选程序
由相关部门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员进行提名,或向候选人发出邀请函。
候选人提交作品集、概况、简历、社会评价等相关材料,供评审委员会初步了解其表演水平和影响力。
经过提名、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由文化和旅游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公布评定结果。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成为国家一级演员的严格标准,需要申报人全面具备并经过多级评审过程。建议有意向的演员提前规划自己的艺术生涯,积累相关经验和作品,以提高成为国家一级演员的机会。